山警记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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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断办学1968.4—1976.4

日期:2026-04-01

1968年4月19日,山东省公安学校被宣布撤销,校址无偿全部划归济南军区。家具三分之二交省军区后勤部,三分之一交省行政管理局。

1968年11月,全体干部下放“五七”干校。

1969年1月,学校图书资料67200余册移交山东省图书馆;医疗器材和药品交“五七”干校,业务教学器材交省革委会办公室行政组。同月,学校干部、教师集中到齐河县境内“六一”农场劳动。

1969年6月,学校干部从“五七”干校回济南办学习班,之后下放聊城、莱芜、济南。

1972年10月3日,山东省公安局党组向省革委会编制领导小组提交“关于恢复省公安学校的请示报告”。根据第十六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,先后派车永禄、李耀中、杨全信负责恢复公安学校。建立临时党支部,暂住原省人民检察院办公楼。

1975年10月5日,山东省革命委员会、中国人民解放军济南军区(75)联字第3号文:同意省公安局、省军区“关于相互交换房产问题的报告”,将占用的原省公安学校校址部分土地交回学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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