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5月、7月,山东省公安厅两次向省人民政府呈送《关于建立山东公安专科学校的请示报告》。11月18日,山东省教育厅【83】鲁教计字83号文件批复:同意将公安干校改为专科学校,名称为山东公安专科学校,属公安厅领导,学生面向全省招生和分配。在校生规模为600人,学制3年。原山东公安干校的训练任务交由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承担。